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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车辆租赁服务(长沙)公开询价公告招标公告(2024-JQGSDJ-F4007)

某单位车辆租赁服务(长沙)公开询价公告

(2024-JQGSDJ-F4007)

某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需询价确定一家车辆租赁企业,为我单位长沙、衡阳项目部提供车辆租赁及代驾服务。现公开征询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车辆租赁项目(长沙)

二、项目编号:2024-JQGSDJ-F4007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采购需求:

按照报价最低者得的原则选取一家租车公司作为长沙、衡阳项目部用车保障单位,共租用2辆7座商务汽车(长沙、衡阳各1辆,含司机代驾),车辆车龄1年以内且行驶里程3000公里以内,车辆合法无事故、性能良好,最高限价为15000元/月(不含加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租期暂定为24个月。

(一)采购要求

1.车辆应符合《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合法、无事故车辆,手续齐全、性能优良,车辆外表和内饰干净、整洁、无异味。我部有权在合同约定车型基础上,自主选择所租车辆。对于有质量问题的车辆,我部提出更换要求,出租方须无条件更换车辆。

2.代驾服务:在租赁期内代驾车辆的代驾司机应接受我方的自由调配,对于服务质量不高的代驾司机,应及时予以更换。

3.代驾司机应做到:①代驾司机身体健康,具备娴熟驾驶技能,无犯罪或不良记录;②着装整洁,举止大方,文明礼貌,驾驶作风优良,完成任务好;③服从承租方管理,遵守军队各项规定;④退伍军人优先;⑤有部队工作经验者优先。

4.租车司机为租车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由租车公司管理,归我单位使用;司机非上班时间,车辆交我部使用、保管。

5.租车司机工作时间原则上为周一至周六,根据我部需求随时提供保障,每月休息4天,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6.租车车辆租赁期间保险、租赁期间维修、保养等费用由出租方负责购买。车辆租赁期间产生的燃油费由承租方负责。车辆租赁期间产生的停车费、高速公路路费由承租方承担,违章罚款由当时驾驶车辆的驾驶员负责处理。

7.7座商务车(含司机代驾)报价要求:长沙市车辆租赁最高限价15000元/月,车辆配置必须是中配以上;报价均包含实现合同服务项目代驾司机劳务费(包含司机伙食费)、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保险费(包括交强险、盗抢险、承运人责任险),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等所有费用。

8.出租方与其提供服务的驾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9.因租赁车辆故障、维修期间,不能提供服务时,承租方须另行安排替代车辆向出租方提供服务。

10.车辆租赁期间,因出租方指定驾驶员违章驾驶出现交通事故或意外,造成承租方人员或财产损失,由出租方承担;非出租方驾驶员驾驶出现交通事故或意外,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1.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合同。

(二)企业资质

1.具备有效的租赁企业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按照就近就便保障原则,企业必须在长沙市有服务点。须提供证明材料(店铺图片、办公场所产权证明、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合作经营合同复印件及承诺书)。

五、服务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证明文件或事业法人开办证明复印件;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报价方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提供承诺书)

5.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要求(提供*密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递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址:

1.报价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4年9月2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具体地址联系询价方联系人)。

4.报价方式:现场递交或采取密封邮寄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密封)

七、采购人将不负责供应商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等参加采购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4年9301500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

3.方式:由招标人实施,全程录像记录,所有报价文件现场拆封。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法,即在通过供应商资格要求审查后,按供应商报价的高低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排名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报价文件满足询价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的成交候选人并列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供应商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某单位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联系人:邵助理 电 话:18022432002

质疑联系人:邵助理18022432002;马助理18824325184

投诉联系人:孟助理0773-2080272;杨助理0773-2080276;

投诉复议联系人:李助理027-59561222;杨助理027-59561225;

罗助理027-59561228

招标人: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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