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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左县东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喀左县东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9-29 至 2024-10-10
撰写单位: 朝阳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范海波
(喀左县东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喀左县东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324-00154
项目名称:喀左县东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12,540.00
最高限价(元):1,312,540
采购需求:查看

喀左县东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如下

工程

人: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人:

(签字或盖章)

—3

工程名称:喀左县东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1 1

一、工程概况
1、本项目为喀左县东哨镇2024年以工代振示范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包括立铺红砖路面21837 m2。

二、编制依据
1、《喀左县东哨镇等2024年以工代振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2、2017年辽宁省《市政工程定额》
3、喀左县东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预算书

三、编制原则及取费标准
1、编制原则
按照2024年以工代振资金申请文件要求,“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2、人工费
按照2017年辽宁省市政工程定额计取,人工动态调整系数按辽宁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2024年辽宁省朝阳市第一季度20%计取。
3、规费按1.8%计取,税金按3%计取。

-01

单位工程预算汇总表

工程名称:喀左县东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标段:喀左县东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1 1

序号

汇总内容

金额(元)

其中:暂估价(元)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2

措施项目费

2.1

其中: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

3

其他项目费

4

规费

5

安全施工措施费

6

实名制管理费用

7

税前工程造价合计

8

人工费动态调整

9

税金

合计

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

—04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喀左县东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标段:喀左县东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1 1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人工费+机械费

整个项目

1

040204002005

人行道红砖立砖铺设 砂垫层 规格240*120*53mm

100m2

218.37

2

010101001001

人工场地平整

100m2

218.37

3

010103001005

原土夯实 人工

100m2

218.37

本页小计

—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喀左县东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标段:喀左县东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1 1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费率(%)

调整后金额(元)

备注

一般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施工措施费)

1

011707001001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费

人工费预算价+机械费预算价-(土石方、拆除工程人工费预算价+土石方、拆除工程机械费预算价)*0.65

0.65

2

011707005001

雨季施工费

人工费预算价+机械费预算价-(土石方、拆除工程人工费预算价+土石方、拆除工程机械费预算价)*0.65

0.65

其他措施项目费

3

011707002001

夜间施工增加费和白天施工需要照明费

4

011707004001

二次搬运费

5

011707005002

冬季施工费

人工费预算价+机械费预算价-(土石方、拆除工程人工费预算价+土石方、拆除工程机械费预算价)*0.65

0

6

011707007001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7

041109005001

市政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干扰费

4

编制人:

复核人:

注: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11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喀左县东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标段:喀左县东哨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1 1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其它+工伤保险

1.1

社会保障费

人工费预算价+机械费预算价

1.2

住房公积金

人工费预算价+机械费预算价

1.3

工程排污费

1.4

其它

1.5

工伤保险

2

税金

税前工程造价合计+人工费动态调整+实名制管理费用

编制人:

复核人:

-13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时30分至2024年10月1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九楼第二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请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到达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九楼第二开标室现场参加磋商会议。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东哨镇人民政府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东哨镇
联系方式: 0421-4513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朝阳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一段B9-9
联系方式: 0421-2800299
邮箱地址: zx18404243333@163.com
开户行: 朝阳银行喀左支行
账户名称: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 92000080000003307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车先生
电话: 0421-280029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