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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区物业招标意向公开(2024-JQZWSJ-W3009)(第1包)

我单位拟对家属区物业招标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承接《石家庄市区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中二级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

7.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9.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1.房屋管理;

2.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3.公共秩序维护;

4.保洁服务;

5.绿化养护管理;

6.综合管理服务;

7.公共部位养护;

8.安防智能化系统维护;

9.承担入户维修服务项目并配齐相关专业人员。

(二)服务期限:3年。

(三)项目最高限价:1.2元/m²·月,电梯费、二次加压费按标准执行。

三、公示期限:

2024 9 29 日至 10 8

四、意见反馈:

1.对于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供应商可明确提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参考,相关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后续招投标活动,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

3.供应商对本次公示的项目有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在军队采购网参与反馈,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部邮箱jjzjkb@163.com。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排除其他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提供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11-87998285/18033826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