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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口腔数字印模仪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口腔数字印模仪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2024-36-0945

二、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口腔数字印模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佳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948号中正国际广场1幢办808

中标金额:壹佰捌拾肆万元整(18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口腔数字印模仪

品牌:泰夫恩(3shape)/上海

规格型号:S1P-2

数量:10台

单价:184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童晓华、余建立、汪友明、罗红、张维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60%收取1454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1.4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大厦,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69号 

联系方式: 华老师樊老师0551-65160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551-62220227、188055138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