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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医院拆除配电房等资产报废处置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07-05-04A-2024-D-E00572(招标文件编号:07-05-04A-2024-D-E00572)

二、项目名称:江门市人民医院拆除配电房等资产报废处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中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海滨新区第一小区E42号之一

中标(成交)金额:11.430124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广东中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市人民医院拆除配电房等资产报废处置项目本次处置的范围仅限于经市财政局办理报废手续的资产(建筑物本身),涉及位于蓬莱路高第里172号的配电房、发电机房(二)、发电机房共三栋建筑物。但不包含其他部分(如内部电器设备、附属设施、电缆、其它生活办公电器、家具等),具体要求等详见《用户需求书》。拆除物所有权并非全部归中标单位所有,所有权归属以《江门市人民医院部分建筑物(发电机房、配电房)残值价值评估报告》为准。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并通过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为准。执行现行有效的相关工程技术标准、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旭槐、何雪茹、刘学顺、吴文娟、何德庆(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通知书的成交金额为基数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成交金额为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费率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下浮20%收取,按前述收费标准(子包)计算不足5000元人民币的按5000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门市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高第里172号        

联系方式:余小姐 0750-3887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房            

联系方式:周务恩18026882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务恩、潘文辉、沈银玲

电 话:  1802688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