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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某单位车辆维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2024-JKELSL-F4021)(第1包)

呼和浩特某单位车辆维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2024-JKELSL-F4021)(第1包)

我单位拟对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JKELSL-F4021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修理厂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本采购项目为提供大、中、小型车辆的维修及保养服务(具体见附件),各供应商(修理厂)依据行业标准和市场行情进行报价(采取优惠率报价法,且优惠率不低于10%,在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修理厂)内,按照提供的报价文件优先选取最低2家报价供应商修理厂)作为中标方。

二、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

1.资格条件。①公司成立不少于3年;②非外资独资、控股企业;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④具有国家一类维修资质的企业⑤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⑥企业开户账户(对公账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一致、合法有效。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地址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登记地址一致、道路运输经营资质在有效期内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能够及时提供正规合法发票。

2.服务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三、报价时间、方式、地点

1.报价时间:20241016上午1010:30分在需方指定地点开标。

2.报价方式及地址邮寄或者现场递送密封报价书到指定地点(具体地址电话联系)。

3.项目联系人及方式:张先生,电话199976456390471-3491038

4.纪检监督电话:张先生,电话0471-3491074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非外资独资、控股企业声明、资质条件证明、“信用中国”截图维修企业资质证明);③法人代表授权书;④报价表;⑤企业公示的工时费标准。

2.报价表需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密封文件封口处需盖单位公章。

3.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修理厂)必须完全响应技术及服务要求,关键内容要提供证明材料。报价要求作为符合性审查条件,1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最低的应商(修理厂)存在两家及以上的情况,则按照成立时间长短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应商(修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