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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某部东院医疗服务站建设招标公告(2024-VGBEFJ-G3003(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丹东某部东院医疗服务站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4-VGBEFJ-G3003(01)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及范围:本项目为丹东某部东院医疗服务站建设,主要包含电气工程、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装修工程、采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工期要求:45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项目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4.项目地点:辽宁省丹东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5.项目预算/采购控制价/最高响应限价:人民币138374.7元。

6.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成交人。

7.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国内注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谈判。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资质及相关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提供由投标人缴纳的一年内任意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无在建证明。
(六)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报价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6: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辽宁省 丹东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1.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9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丹东市振兴区江山街81-1开标室
(四)提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丹东市振兴区江山街81-1开标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四、谈判文件的发售

(一)发售时间:20241014日至1018日(08:3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提供以下材料影印件加盖公章并扫描成一份完整的PDF格式文件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到13081254543@163.com电子邮箱进行审查,邮件以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命名,邮件正文和PDF文件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相关网站截图及承诺书;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

7..报价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9.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提供由投标人缴纳的一年内任意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无在建证明。

注:对符合要求的发放谈判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谈判要求的不予发放谈判文件。获取谈判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

(三)谈判文件售价:200/份,售后不退。

五、首次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一)首次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02909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江山街81-1开标室(采购代理公司地址)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话:13081254543

址:辽宁省丹东市

八、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子洋,王超,马帅,赵昕,翟诗佳,胡浩,王秋明,代春雨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徐先生

话:0415-2380505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081254543
地 址:辽宁省 丹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