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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氧等气体采购

液氧等气体采购需求公示

(2024-JH12-W1008)

我单位拟对液氧等气体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征集供应商意见建议。

  • 项目名称:液氧等气体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2024-JH12-W1008
  •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交付地点

交货时间

备注

1

液氧等气体

详见附件1

辽宁省大连市等

合同签订1年内陆续交付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300万元;

3.最高限价:300万元;

4.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投标单位应具有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含采购的液氧、液氮及氦气)、自运或租赁第三方承运企业应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七)投标单位需根据招标文件参与集中现场勘察。

(八)供应商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http://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注册。

  •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
  • 反馈方式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办,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份(PDF格式)

1.意见反馈表(附件2);2.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提交方式

采取网上发送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cgbzbwj@126.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有关说明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

技术要求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先生

电 话:0411-80885218,0411-80885213

附件1-商务技术要求

附件2-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