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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作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JKESYH-F903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在线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锅炉作业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KESYH-F903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1

锅炉作业

我部面向劳务公司(物业公司),聘请4名锅炉工,负责烧锅炉(A院为2吨煤锅炉、B院为0.5吨煤锅炉,A、B两院距离5公里),保障单位供暖,我部仅提供住宿。时间由11月初起至明年3月底,共计5个月。锅炉每天燃烧时间3-24小时不等,视天气情况而定。该物业公司报价3200元/人/月。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60周岁以下,男性,政审合格7.身体体检合格(6个月内体检报告),无突发病史8.工作期间需由劳务公司(物业公司)购置缴纳相关保险,并组织岗前培训,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劳务公司(物业公司)全部承担9.服从我部安全管理,如执行全封闭管理,需24小时在院内住宿、就餐。10.因锅炉维修等原因待命的锅炉工,工作时间及内容由我部安排11.燃煤锅炉每天工作内容;定期检查一次炉火,及时添煤、清炉渣,保证锅炉的安全运行。煤存放锅炉房门口5米处需锅炉工自己运煤、卸煤。12.我部定期对锅炉人员进行检查,如有院内饮酒、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管理者一律清除出场。

人/月

4/5

商务要求

1.项目最高限价: 6.4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地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控股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直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在线询价文件联系王先生申领,成功递交报价文件即为报名。

(一)时间:20241017日至 102117:30之前。

(二)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具体地址电话咨询)

(三)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或邮寄等方式。(快递单上备注此项目名称和报价方名称)。

六、评审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时间:2024 10 21

(二)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三)方式:报名截止后,对所有参与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最低报价法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递交报价文件时间优先。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9909830103(电话申领招标文件;咨询物资细节、响应报价的程序和详细地址等事宜)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翟先生

话:19909831980

采购机构

202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