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招标信息 > 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18号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C-2024-201

项目名称:阜新市人民检察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5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安保人员服务采购12人,年龄:40岁左右,限男性(具体内容以服务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9日 至2024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3: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18号2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18号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18号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阜新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23号        

联系方式:0418-2199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行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18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0418-5924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418-5924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