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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干流管理局塔里木河流域干流管理局2024年度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防洪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塔里木河流域干流管理局2024年度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防洪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库尔勒市人民东路1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JGJJG-2024GCHW0001

项目名称:塔里木河流域干流管理局2024年度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防洪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防洪物资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须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5、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8日 至2024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库尔勒市人民东路1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库尔勒市人民东路1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干流管理局     

地址:库尔勒市石化大道        

联系方式:黄国强 17709968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耿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12号            

联系方式:聂华 18199210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华

电 话:  18199210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