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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高新区医疗保险门诊补助承办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苏州高新区医疗保险门诊补助承办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229日下午13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5-RHZH-G2024-0001

项目名称:2024年苏州高新区医疗保险门诊补助承办项目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叁仟柒佰捌拾肆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37,840,000.00

注:本项目预算包含经办服务费

采购需求

根据苏人保《关于将苏州高新区基本医疗保险纳入苏州市居民医疗保险体系的实施意见》(〔20137号)和《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49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优化区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对我区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补助承办方式进行招标。

(一)参保对象及缴费方式

2024年度高新区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补助参保人员分为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学生儿童和大学生。根据《关于调整2024年度区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苏高新人社〔2024〕5号)文件精神,需个人缴费的参保人员通过市税银平台直接缴纳市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区划调整后从区外迁入人员及大学生需享受区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另需缴纳的金额,仍通过区社银平台缴纳。

(二)承办方式

门诊医疗补助项目交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设置一年合同期。一是按市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后即可享受区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人员(以下简称无需另行缴费人员)门诊补助费用采取预拨方式;二是另需缴费人员的由区社保中心先统一征收,再划转保险公司,此类人员的区门诊医疗补助收支由保险公司单独核算、自负盈亏;三是原区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在规定范围内消化。

(三)门诊补助待遇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苏州市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2024年度在1200元限额享受结束后,门诊自负医疗费用超过200元至2000元(女满55岁、男满60岁以上参保人员为3000元)范围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等基层医院结付90%,其余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配药的结付65%

(四)补助待遇支付银行账户登记

门诊补助待遇由中标单位划入参保人员银行账户中。参保人员如需变更银行账户的,可持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办理儿童的,需提供儿童户口簿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中标单位办理变更手续。

(五)待遇的支付办法

1、参保人员可享受的门诊医疗补助待遇,由中标单位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划入参保人员的银行账户中。

2、参保人员原区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用于抵冲规定范围内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划入参保人员银行账户中。

(六)其他事项

1、区居民医疗保险票据打印及缴费查询。缴费人可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江苏税务”APP—“社保缴费证明查询”等渠道查询和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

2、另需缴费人员的个人缴费发票由中标单位通过线上和线下等渠道提供保险费电子票据。

3、就诊规定按市居民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4、本项目经办费用不超过采购预算的6%,中标单位必须提供招标项目成本经办报告。

5、合同期结束后,由甲方指定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审计机构对乙方在合同期内门诊补助赔付情况进行专业审计,审计费用由经办费用列支。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202411日零时起至20241231日二十四时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且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商业保险的必备条件;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且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作为其他联合体成员参与报名。

注:若以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必须完全满足合格投标人的所有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22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2月2913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22913点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2、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响应)无效。

4、苏州市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5、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址:山路22号人才市场3

联系方式:051268083298(曹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3号三楼(西门A区)

联系方式:0512-6808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张工

电 话:0512-6808366665161797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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