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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财政局灵石县县级社会保险基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XZLGSZC-240101(招标文件编号:SXZLGSZC-240101)

二、项目名称:灵石县县级社会保险基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新建街14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灵石县县级社会保险基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服务项目

费率(%):1.9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山西灵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石县县级社会保险基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服务项目灵石县县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存放(以下简称存放)管理服务。
灵石县县级社会保险基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所称社会保险基金,是指灵石县县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以及年末滚存结余中存放在灵石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和部分商业银行的资金。
1、供应商应按规定设立“灵石县社会保险基金存放管理”账户,并备注所存放基金险种,用于核算存入、归还的县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对于不同险种间存放,应分账核算。
  2、县财政局确认存款资金量后,中标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县财政局报送该银行存款操作计划,计划中应明确承办社保基金存放分支机构名称,中标供应商仅可指定一家分支机构作为社会保险基金存放银行。县财政局复核后,及时将资金划拨至供应商。供应商收到划拨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局开具定期存款证明,定期存款证明应载明供应商名称、账号、存款金额、利率以及期限等内容。
  3、县级社会保险基金存放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以操作当日同期限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为基础,由商业银行在参考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协商议定的范围,结合成本和风险等因素自主确定,原则上上浮基点不得高于同期人民银行发布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
  4、供应商应于存款到期日足额汇划存款本息至县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5、如社保基金预算当年基金收入减少或支付规模扩大,活期存款不足支付,县财政局将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提前解存定期存款,压减当期预计定期存款规模。
  6、供应商应按月向县财政局出具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对账单进行对账。
  7、县级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不得扣划、冻结县财政局在供应商的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
  8、供应商应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资金运用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不得将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资金投向国家有关政策限制领域,不得以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资金赚取高风险收益。
一年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立强、张小刚、袁艳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石县财政局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七楼        

联系方式:袁女士,0354-7618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筑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晋中市榆次区中都路12号中元商务中心6层            

联系方式:白女士、潘女士,0354-3028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女士、潘女士

电 话:  0354-3028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