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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场地租赁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场地租赁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3年12月25日 16: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场地租赁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区域南沙区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6:31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8日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38805589
采购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39912150
代理机构名称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源路21号大学堂创新园A5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38805589
附件:
附件1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场地租赁项目招标文件(2023090101).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B23ZBGZ02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场地租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商务评分:

租赁场地地址便利性(9分)

投标人提供的租赁场地地址距离蕉门地铁站路程(以高德地图步行距离为准)

1、投标人提供的租赁场地,以广州市南沙区蕉门地铁站为中心半径距离1公里范围内,得9分;

2、投标人提供的租赁场地,以广州市南沙区蕉门地铁站为中心半径距离1公里范围内,得5分;

3、投标人提供的租赁场地,以广州市南沙区蕉门地铁站为中心半径距离1公里范围内,得1分。

注:租赁场地必须是商务办公性质的。如为自有,则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如为租赁,则应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屋管理部门备案证明;如为第三方无偿提供使用的,则应提供无偿使用协书及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本项得0分。  

修改为:

租赁场地地址便利性(9分)

投标人提供的租赁场地地址距离蕉门地铁站路程(以高德地图步行距离为准)

1、投标人提供的租赁场地,以广州市南沙区蕉门地铁站为中心半径距离1公里范围内,得9分;

2、投标人提供的租赁场地,以广州市南沙区蕉门地铁站为中心半径距离2公里范围内,得5分;

3、投标人提供的租赁场地,以广州市南沙区蕉门地铁站为中心半径距离3公里范围内,得1分。

注:租赁场地必须是商务办公性质的。如为自有,则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如为租赁,则应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屋管理部门备案证明;如为第三方无偿提供使用的,则应提供无偿使用协书及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本项得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联系方式:020-39912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长源路21号大学堂创新园A5栋

联系方式:020-38805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0-38805589

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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