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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院区住房修缮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2024-JQ64-G3002)

洛阳院区住房修缮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JQ64-G30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JQ64-G3002

2.项目名称:洛阳院区住房修缮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780000.00元;招标控制价:779998.29元

5.采购需求:

5.1工程概况:对洛阳院区2号楼、3号楼(30套)住房进行装修改造,建筑面积1775.2平方米;对洛阳院区4号楼(6套)住房进行装修改造,建筑面积约330平方米。选取施工单位:1家(详见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现场踏勘);

5.2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5.3采购范围:本项目谈判文件、答疑(如有)现场踏勘情况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4 质量要求:满足建设单位要求,供应商按照《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执行

5.5 保修期:该项目售后期限为竣工验收完成半年内。

5.6.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现场踏勘:该项目组织现场踏勘,联系人(张助理:17337939799)。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2.1至申领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并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2.2企业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三级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

2.3人员资格:项目经理应该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质;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提供证明材料)

2.4财务要求提供近1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2.5纳说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在报价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6信誉要求:1)在“信用中国”平台上,供应商、法人、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处罚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2)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zjsc.mohurd.gov.cn)上,无在处罚期黑名单记录(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3)在《军队采购网》查询,不在处罚期内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4)无禁止投标**保障部队工程在处罚期的黑名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6)企业承诺不违反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的相关要求(提供承诺书,清单条款详见谈判文件)

2.7供应商参与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站: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谈判现场供应商提供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注册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采购机构现场查询)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1.申领时间:2024 10 25 日至2024 10 31 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3.申领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zb20211019@126.com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

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的书面声明

3.5报价方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4.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

五、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4 11 07 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2.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3.报价文件提交方式:指定专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周助理、焦助理,办公电话:0379-64169085

址:河南省.洛阳市

监督部门联系人:驻洛某部,联系方式:0379-64169027

采购机构:驻洛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