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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辽河分院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项目(警车)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辽河分院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项目(警车)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东跃街裕祥融城5号楼5楼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Y-JCWX20240218

项目名称:辽河分院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项目(警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辽河分院车辆维修定点服务项目(警车),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一至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资质;2)供应商及法人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和企业信誉,无责令停业、财产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等不良状态记录,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19日 至2024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东跃街裕祥融城5号楼5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携带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3、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具有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资质备案表。(上述资料携带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进行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东跃街裕祥融城5号楼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东跃街裕祥融城5号楼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最高限价:以文件内各单项限价为准。注:因维修数量不定,本项目报价按单项分别进行单价报价,结款以实际维修数量*中标单项报价为准。(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街道通达路与石油大街交汇处东        

联系方式: 王先生0427-7807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东跃街裕祥融城5号楼5楼            

联系方式:郭工0427-2285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427-780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