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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税务2024金税工程运维服务管理平台及全国统一运维监控平台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贵州税务2024金税工程运维服务管理平台及全国统一运维监控平台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2024-ZXGK-C0038-B00

项目名称:贵州税务2024金税工程运维服务管理平台及全国统一运维监控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0(元)

采购需求:对国家税务总局统推的金税工程运维服务管理平台及全国统一运维监控平台,采取现场服务、远程支持、电话支持等方式,提供运维平台日常运维、互联网信息推送、征期7*24小时值班、综合监控系统日常运维、运维平台优化、二线支持运维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6个月,服务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24年12月19日,服务期具体时间以采购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及其佐证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供应商须由并表单位出具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供应商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分别为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止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要求,经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服务商,3年内限制参加税收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开标当天查询)内服务商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具体需满足如下要求:

①符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内容进行完整声明,不得删减财库〔2020〕46号文第二条规定的内容等,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②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或戒毒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或戒毒企业;

③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企业。

本项目中小微企业行业划分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日9时0分至2024年11月8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系统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开标结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供应商操作手册》。

2. 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 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

4.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5. 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系统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开标结果。

6.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系统服务热线:1519588772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宝路2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 0851-8690603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851-86906036



附件:
贵州税务2024金税工程运维服务管理平台及全国统一运维监控平台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商务部分1028.docx
贵州税务2024金税工程运维服务管理平台及全国统一运维监控平台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文件-技术部分102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