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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码头钢趸船上排维修采购结果公示(2024-JHDSAQ-G1007)

我部对某码头钢趸船上排维修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码头钢趸船上排维修
二、项目编号:2024-JHDSAQ-G1007
三、公示期限: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4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上海东海华庆工程有限公司,报价形式:总价,报价金额:1287322.00(元);
第二名:无锡市航道工程有限公司,报价形式:总价,报价金额:1297008.80(元);
第三名:浙江大润航道工程有限公司,报价形式:总价,报价金额:1312428.24(元);
第四名:上海腾洲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价形式:总价,报价金额:1326414.00(元);
第五名:上海宝山张港船舶修造厂,报价形式:总价,报价金额:1290778.28(元);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上海东海华庆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287322.00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具体地址联系质疑(异议)受理联系人获取),联系人:顾干事,联系电话:17633553805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投诉复议的。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助理
联系电话:13882161097
地 址:上海 上海市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工
联系电话:15150687591
地 址:上海 上海市
九、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顾干事
联系电话:1763355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