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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水乙醇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无水乙醇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无水乙醇
采购内容:无水乙醇,1440吨。1. 规格:GB/T678-2002化学试剂乙醇(纯度≥99.5%)。2.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1)无水乙醇属危险化学品,其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必须按照国家相应标准执行;(2)包装:桶装,每桶产品净重控制在不大于200kg,包装材料必须与无水乙醇相容且内表面光滑、无杂质,包装桶密封严实;(3)产品采用公路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投标方需具备长沙市内全天24小时送货能力,运输过程中的风险由投标方承担;(4)运费(含长沙市区内)全部由乙方承担。
采购数量:1440吨
主要功能或目标:1.按甲方需求分批配送,接到送货通知后,24小时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2.交货地点:长沙市。
需满足的要求:(一)售后质保培训等要求卖方需对买方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培训,并向买方提供本合同下产品的成分检验证书。(二)保密要求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三)报价要求人民币报价(含税、含运费)。(四)其他项目个性化要求1.若项目有重大变故,则后续采购任务取消。2.投标供应商如为厂家的,须具备①许可范围包括无水乙醇在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委托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及被委托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报价供应商如非厂家的,须具备①许可范围包括无水乙醇在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委托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及被委托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报价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报价。
1.GB/T678-2002化学试剂乙醇(纯度≥99.5%)2.本项目不预付货款,按需配送,每季度末按本季度实际送货量进行结算,直至合同履行完毕。货物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中标商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经采购单位审核合格,在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商支付货款,货物最终结算价格以实际用量为准。 1,300.00 2024年11月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