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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2024年内贸资金绩效评价和专项检查项目(项目编号:XLZB-2024-A-010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商务局2024年内贸资金绩效评价和专项检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1号楼2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LZB-2024-A-0102

项目名称:天津市商务局2024年内贸资金绩效评价和专项检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分项名称

服务内容

单项预算(万元)

项目总预算(万元)

1

“两节”期间支持一线快递配送人员留工保供补贴

专项检查

5

49

2

天津市支持会展业发展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

4

3

国家会展中心绩效考核奖励资金

绩效评价

3

4

2023天津国际航运产业博览会

绩效评价

5

5

2023年第三期“津乐购”消费券资金

绩效评价和专项检查

12

6

2023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

绩效评价

9

7

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绩效评价和分型县验收评估

11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服务)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提供)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提供的服务)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1-3”三项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B.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供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须包含照片和身份证号码,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3.★投标人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0日 至2024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1号楼205室)

方式:现场获取;通过邮件网络获取。A.选择“现场获取”形式:请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文件费用;B.选择“网络获取”形式:请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公司邮箱(xlzbtj@163.com),邮件标题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网络获取”,正文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我公司将回传须知,请按具体要求获取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天津市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1号楼2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天津市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1号楼2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商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22-58665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慧学道1号新华国际大学科技园1号楼206室            

联系方式:陈经理 18522057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经理

电 话:  18522057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