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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清市林相改善及景观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JZB(GK)20240102(招标文件编号:HJZB(GK)20240102)

二、项目名称:福清市林相改善及景观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二层至五层

中标(成交)金额:48.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福清市林相改善及景观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本项目林相改善及景观提升主要涉及六个部分,规划总面积为4243亩。按照招标文件设计服务要求执行。合同签订及采购人提供基础资料齐全后,中标人须在2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福清市林相改善及景观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方案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福清市林相改善及景观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具体实施方案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文档各一套,内容包括:方案文本、施工蓝图等。按照招标文件设计服务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凤菊(组长)、张新宇、杨亚利、张水生、梁鸣(采购人代表专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45%。 (3)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银行帐号:开户名称: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银行;账号:155 269 45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29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与符合性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均合格;

2.中标人及最终得分: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最终得分99.4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联系方式:陈亮13960937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联系方式:林杰芬0591-86216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芬

电 话:  0591-86216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