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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系统安防设备采购意向公开(2024-JLBTPW-W3008)(第1包)

我部拟对安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需求计划(含技术指标、商务条件)进行网上公示。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进行质疑,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安防设备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为提升我部网络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拟采购入侵检测、漏洞扫描、防火墙、日志审计安防设备,所需设备型号及相关参数参照今年上级下发的替代产品清单(2.0),确保所需设备可控,具体见附件1。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

2.交货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

3.质保期:3年。

4.售后服务要求:包含设备安装调试。

五、公示时间

2014年11月6日至2014年11月12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

手机:15331288267

电子邮箱:932391875@qq.com

供应商需要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附件格式填写质疑建议书(见附件2),加盖单位印章,采取扫描发送邮箱等方式递交我部。匿名提交、未加盖公章,以及未在公示期内有效提交的,不予受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我部将在收到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