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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沈大氢能高速走廊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报告》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编制《沈大氢能高速走廊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报告》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1-22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0000-61996

项目名称:编制《沈大氢能高速走廊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编制《沈大氢能高速走廊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供应商名称:北京卡达克科技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7号楼8层

中标(成交)金额:975,000(元)

评审总得分:86.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编制《沈大氢能高速走廊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服务类

名称:编制《沈大氢能高速走廊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报告》(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一、总体需求 高速公路是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的主动脉,开展氢能高速走廊建设是促进交通领域节能降碳,推动道路运输车辆从“能效双控”向“碳双控”转变的有效路径,也是加速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突破产业发展瓶颈,探索市场化商业运营模式的关键举措。目前,我国高速公路运输还主要采用传统燃油车,是交通领域碳排放的重要来源。纯电动重卡由于受里程限制,在高速场景应用相对较少,燃料电池汽车具有能量密度高、加注迅速、零碳排放等突出特点,是实现绿色运输的理想载体。 沈大高速公路的建设和开通满足了辽宁全省及辽东半岛地区公路运输业的发展需要,形成了以沈大高速公路为轴心的经济发展带,带动了辽宁及东北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沈大高速公路北起沈阳,南至大连,途经辽阳、鞍山、营口、大连等城市,沟通大连港、营口港两大港口和鞍钢、辽化、辽河油田等许多特大型企业,纵贯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大连、营口三大设立片区。为响应国家示范城市群“重点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在中远途、中重型商用车领域的产业化应用”的号召,辽宁省计划加速打造“沈大氢能高速走廊”,作为我省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的核心应用场景。为支撑沈大氢能高速走廊项目规划和建设,拟编制《沈大氢能高速走廊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二、主要岗位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项目全过程。三、服务内容1.实地调研 针对《报告》涉及的产业背景深入研究,并赴辽宁省开展实地调研,与当地政府和企业进行广泛沟通,深入了解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沈大高速货运的整体需求和当地氢源分布情况,组织氢能、燃料电池汽车等领域的专家参与相关编制工作。 2.报告编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我国氢能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和辽宁省地域特点,聚焦国内外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形势、沈大氢能高速走廊建设的基础条件、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深入了解全国和辽宁省当地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对沈大氢能高速走廊的运营场景、推广规模、氢能保障体系建设、政策支持措施等方面,提出具备操作性的建议,以实际推动项目落地为目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可行性报告,从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开展可行性分析,并得出结论和建议。

服务要求:四、编制成果要求 1.“沈大氢能高速走廊”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国内外发展形势、基础条件、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 2.“沈大氢能高速走廊”项目可行性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背景和概况、技术可行性分析、经济可行性分析、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结论和建议等方面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1)2024年11月30日前,中标单位提交初稿。 (2)2024年12月15日前,中标单位根据征求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 (3)2025年1月31日前,中标单位形成终稿,提交省发展改革委验收。六、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需强化沟通管理,及时与委托方联系人交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的书面修改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2.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和中标单位共同所有。 3.采购人负责组织专家对项目中期、最终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1)2024年11月30日前,中标单位提交初稿。 (2)2024年12月15日前,中标单位根据征求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 (3)2025年1月31日前,中标单位形成终稿,提交省发展改革委验收。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程序:《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颖、王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编制《沈大氢能高速走廊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6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联系方式:  杨俊豪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楼           

联系方式: 31679592-8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强           

电 话:31679592-8892

十、附件

采购文件:编制《沈大氢能高速走廊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编制《沈大氢能高速走廊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供应商名称:北京卡达克科技中心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