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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4-2027年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大楼物业管理(第二次)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JXCGZX-20241115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7年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大楼物业管理(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序号第3项备注:
1.上述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以上须提供物业经理在本单位2024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情况证明(个人参保证明以到账为准、单位参保证明以养老保险参保为准),否则不得分。
3.项目经理工作经验需提供业绩项目合同(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人员信息还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
备注:
1.上述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以上须提供项目经理(负责人)在本单位2024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情况证明(个人参保证明以到账为准、单位参保证明以养老保险参保为准),否则不得分。
3.项目经理工作经验需提供业绩项目合同(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人员信息还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
2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序号第4项备注:
1.上述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以上须提供物业经理在本单位2024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情况证明(个人参保证明以到账为准、单位参保证明以养老保险参保为准),否则不得分。
3.经理助理工作经验需提供业绩项目合同(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人员信息还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
备注:
1.上述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以上须提供经理助理在本单位2024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情况证明(个人参保证明以到账为准、单位参保证明以养老保险参保为准),否则不得分。
3.经理助理工作经验需提供业绩项目合同(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人员信息还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
3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序号第5项备注:
1、上述证书(有效期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以上人员须提供物业经理在本单位2024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情况证明(个人参保证明以到账为准、单位参保证明以养老保险参保为准),否则不得分。
3、以上人员工作经验需提供业绩合同(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人员信息还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满足得分),否则不得分。
备注:
1、各工种人员证书(有效期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各工种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2024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任意一月的社保缴纳情况证明(个人参保证明以到账为准、单位参保证明以养老保险参保为准),否则不得分。
3、各工种人员工作经验需提供业绩合同(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人员信息还需同时提供业主证明,满足得分),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永嘉县县前路9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7950396

质疑联系人: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7950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嘉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广场路建设大厦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7680110

质疑联系人:永嘉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质疑联系方式:0577-5775926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嘉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7230257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