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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源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九台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九台区农村公路水毁灾后重建项目(后小屯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九台区农村公路水毁灾后重建项目(后小屯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JT-0184;

项目名称:2024年九台区农村公路水毁灾后重建项目(后小屯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0532万元

最高限价:145.0532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6月30日,共52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吉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执行;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对公司材料和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7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129日至2024125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使用CA锁进行响应文件远程解密。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数字证书办理时限,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长春市九台区交通运输局

址:长春市九台区福临大街2055号

联系人:张洪卫

电话:0431-82360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源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326号修正服务外包大厦1404室

人:马志华

联系电话:0431-85809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志华

话:0431-85809868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2324298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国家相关文件。

来源:吉林省中源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马志华

复审:刘欢

终审:张洪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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