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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厅机关、各事业中心(站、院、馆、学校)及各渠道管理单位聘用法律顾问团队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XCX-2024ZC014(招标文件编号: NXCX-2024ZC014)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厅机关、各事业中心(站、院、馆、学校)及各渠道管理单位聘用法律顾问团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第一标段)

供应商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A座五楼

中标(成交)金额:9.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第二标段)

供应商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66号德宁国际中心(万豪酒店写字楼)28、29层

中标(成交)金额:21.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第三标段)

供应商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4号德丰大厦25层

中标(成交)金额:18.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第一标段)法律服务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2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第二标段)法律服务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3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第三标段)法律服务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龚安安(评标小组组长)、哈晔、王惠荣、王文红、吕晓燕、马晓兵(采购人代表)、袁浩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规定,收费标准为中标价的1.5%下浮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924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第一标段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仟贰佰捌拾贰元整(1282.00元);第二标段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仟玖佰玖拾贰元整(2992.00元);第三标段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仟陆佰伍拾元整(265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联系方式:张邦琳 0951-5552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1室            

联系方式:仇学刚 0951-56992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仇学刚

电 话:  0951-5699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