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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车辆类第四项)第一包(四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MGSLXFZD-2024-0103-A04(招标文件编号:NMGSLXFZD-2024-0103-A04)

二、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车辆类第四项)第一包(四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陕西库科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咸通北路3号第二毛纺织厂7号楼西单元2层西户

中标(成交)金额:147.2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陕西库科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咸通北路3号第二毛纺织厂7号楼西单元2层西户

中标(成交)金额:4.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1陕西库科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队级越野指挥车天马牌KZ5041XGJ46A2P工具车436.8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2陕西库科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费(含保险)飞驰制造/4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占彪(招标人代表)、刘建平(招标人代表)、韩长宫、杜鹏、辛海升、康玲、杨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之规定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6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场地服务费: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地服务费,收取标准为:①成交金额大于 500000 元(50 万元)按成交价的1‰收取,成交金额低于 500000 元(50 万元)按 500.00 元收取。请按下列信息办理:

户 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场地交易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

注: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场地服务费的缴纳。中标人交纳交易服务费的汇款凭证款项用途上必须注明本项目项目编号及标段号,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内蒙古信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15 1012 0102 0247 923

行 号:313191000530

开 户 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兴安北路支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        

联系方式:韩助理 0471-4162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信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闻都世界城17E座1401            

联系方式:张先生 18586178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18586178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