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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隆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CS2024024

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卷宗档案数字化服务(卷宗档案扫描装订)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9日 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隆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隆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隆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按实际发生数结算,采购人按实际发生支付相应期限内的相关费用。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验收标准:在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满足参数要求。

4、售后服务:按采购人需求第一时间提供服务。

5、其他要求:中标人承诺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即派驻工作人员在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位置开始提供卷宗数字化加工服务。中标人必须保证服务人员稳定,业务熟练。服务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相应备案,在扫描过程中要遵守保密协议,确保案卷安全保密。

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7、本项目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

(注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需提供上述要求的认证证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66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452-2576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隆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江畔小镇1号楼6号门市            

联系方式:王先生0452-2734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452-273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