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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泉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市泉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YCGSL0108-202401-02
  2. 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4-00266
  3. 项目名称:宜昌市泉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标段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预算金额:123.16(万元)
  6. 最高限价:123.16(万元)
  7. 采购需求:7.1工程概况:泉河水库位于当阳市王店镇,总库容2518.33万立方米,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供水、养殖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主要建设内容水库除险加固,安全监测设施完善,信息化改造、建设,交通道路改造,白蚁危害整治,生产管理用房维修加固等。7.2建设地点:当阳市王店镇。7.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7.4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7.5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7.6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合格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8.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至工程决算审计并通过竣工验收结束后止;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年。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6.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6.3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不少于6名,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名,监理员不少于2名;
    ①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被投标人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上传相关证书和任命文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施工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其中要求2名水利工程施工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专业监理工程师);(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监理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监理员必须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4参与本项目上述所有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上传2023年10月(含)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彩色扫描件)
    6.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自证声明,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6.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4年02月24日至2024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3.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2月24日至2024年3月4日23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开始时间:2024年03月15日09点30分
  2.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10点00分
  3. 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会
1.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1.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2、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2月24日
3、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4、评标办法
4.1本次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4.2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
    地址: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60号
    联系方式:0717-606778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上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115号
    联系方式:1898683000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廷勇
    电话:189868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