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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LF0124SZ09ZC93(招标文件编号:CLF0124SZ09ZC9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包组一:深圳市嘉顺达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第三工业区47栋1层-3层、46栋20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95.0000000

供应商名称:包组二:深圳市丰硕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北社区杜鹃路6栋101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9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包组一:深圳市嘉顺达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机关饭堂(含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四税务所、第五税务所、第七税务所)、龙岗税务所饭堂(含坪地税务所)、横岗税务所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2包组二:深圳市丰硕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平湖税务所饭堂、布吉税务所饭堂(含南湾税务所、第六税务所)、坂田税务所饭堂(含第三税务所)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建辉、钟影琪、郑志华、石武汉、高振凯、吴培杰、池晓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各包组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后缴纳;向包组一中标人收取人民币57530元,向包组二中标人收取人民币4156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909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shenzhen.chinatax.gov.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备注: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信息内容、时间不一致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者其省级分网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省级分网发布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9号        

联系方式:0755-84867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方式:易先生 0755-88377572转2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先生

电 话:  0755-88377572转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