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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方台社区居民委员会中海加油站地块土地使用权租赁竞价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海加油站地块土地使用权租赁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中海加油站地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占地面积8.6亩,将采用竞价方式,完成本次土地使用权租赁出让交易。本地块土地使用权租赁不包括地上附属物:加油站设备、设施及房屋等。本地块地上附属物的所有权归第三方所有,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与第三方协商地上附属物产权归属和使用问题,并签订书面文件。

更正为:中海加油站地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占地面积8.6亩,将采用竞价方式,完成本次土地使用权租赁出让交易。本地块土地使用权租赁不包括地上附属物:加油站设备、设施及房屋等。

(二)原公告竞价说明:

  • 其他说明:中海加油站地块目前由杨立斋租赁使用,该地块地上附属物(加油设施设备及房屋)等由杨立斋与中海加油站共同投资建设,本次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与杨立斋协商地上附属物处理方案,并签订书面文件,作为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必要依据。如10个工作日内,未自行与杨立斋协商地上附属物处理方案,未签订书面文件,甲方将重新组织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租赁竞价。
  • 更正为:
  • 其他说明:中海加油站地块目前由杨立斋租赁使用,该地块地上附属物(加油设施设备及房屋)等由杨立斋与中海加油站共同投资建设。本次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由杨立斋与竞得人协商地上附属物处理方案,并签订书面文件,作为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必要依据。如10个工作日内,杨立斋未与竞得人协商地上附属物处理方案,未签订书面文件,出让方将视为杨立斋自动放弃地上附属物所有权。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方台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经济开发区方台社区古台西路-18号        

联系方式:杨东壁 13930446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石家庄图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红旗大街581号古韵文化广场B座513室            

联系方式:张雪荣 13731128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东壁

电 话:  13930446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