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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某既有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监理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2023-JKCZLD-G3009)(第1包)

珠海某既有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竞争性谈判公告2023-JKCZLD-G3009)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某单位的委托,对珠海某既有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报价。

  • 项目名称:珠海某既有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 项目编号:2023-JKCZLD-G3009
  •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概况:整治现有设施。

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区。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服务期限:自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此处指终审部门的竣工结算)止。

工程总投资:该项目施工费用约718万元

项目控制价:人民币 22万元,超过该控制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为非外资投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注: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4.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5.投标人目前经营状态正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冻结,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办公场所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书)。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

8.投标人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注: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申领时间:20231229日至20240108日(09:00—17:00)(北京时间、公众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室(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说明:以上要求为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登记条件,仅作为发放谈判文件依据。凡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报价资格将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当天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及现场查询内容(详见谈判文件要求)判定。

(四)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申领方式:现场或网上投标登记。本次招标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以将上述第(三)所需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至邮箱gxgw2022@163.com,并联系项目负责人黄工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关事宜,联系电话:15521284631。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4010914 00 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0109 14 30 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室(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四)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保密要求

本项目为保密项目,投标应履行保密职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1.应对参与本项目所属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2.应对本项目相关信息、文件、资料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如:收发、传递、使用、保管、移交时,严格执行审批、登记、签字手续;严禁通过电话、网络、短信等通讯方式传递相关信息。

3.严控知密范围,只限特定人员知悉事项。

4. 国家规定的其他保密条款。

若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的,将依法追究投标人及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理。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地址:佛山市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757-81011961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室(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电话:15521284631

电子邮箱:gxgw2022@163.com

异议受理单位:某单位

地址:佛山市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757-81011961

九、公告信息查询: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gzgxgw.com/)

相关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等)均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请各供应商注意关注本项目公告信息。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登记或未投标登记成功的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由成交人一次性向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交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递交账户(请在汇款单上写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

   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行:中国银行广州工业园支行

帐号:710771957077

开户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自编第3栋10101梯首层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4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