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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中医院GE64排CT维保项目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3415012024091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六安市中医院GE64排CT维保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第四章、采购合同中剩余付款方式为:“服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现更正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100%合同价款。”

2)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第四章、采购合同中1.6.1条款为“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现更正为“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1%;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3)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第四章、采购合同中1.6.2条款为“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5%计算, 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现更正为“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1%计算, 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1%;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中医院

址:六安市金安区人民东路76号

联系方式:0564-3597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省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东市街道长安南路620号城投大厦7楼

联系方式:0564-3270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工

话:0564-3270017

2024年12月20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