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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兴宁区部分水利工程项目代建制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宁市兴宁区部分水利工程项目代建制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4-C3-020005-ZHSW

项目名称:南宁市兴宁区部分水利工程项目代建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3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2.3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的名称

单位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1

南宁市兴宁区部分水利工程项目代建制服务

1

代建服务范围及内容:从项目开工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决算、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包括项目实施阶段工作(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投资控制和工程设计签证,并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管;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编制项目实施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报建设单位审批;工程建设过程中,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或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对单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变更,重大调整或变更报建设单位审核,并报原审批单位批准);项目后期工作(负责组织工程各项验收、项目试运行及其他检测工作,负责办理权属登记,负责编制竣工档案并移交建设单位及城建档案馆;工程保修期管理,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组织进行项目结算、项目财务决算,组织项目后评估,以及其他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从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满,工程尾款支付完毕且建设项目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代建合同约定的代建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完成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7日 至2024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www.ccgp-guangxi.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jaSdEtGgNTNNQia6RQjA4Q==&utm=site.site-PC-38919.1024-pc-wsg-secondLevelPage-front.2.704a2a60b67d11ee80da610e993232b4

3.网上查询地址:https://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s://ggzy.nanning.gov.cn/gxnnzbw/(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100%。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兴宁区农业服务中心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        

联系方式:范工,0771-3290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西段665号南宁环球金融中心T2栋12层1211室            

联系方式:刘庆军,0771-5716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庆军

电 话:  0771-571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