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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车辆租赁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GZLGZ2024CS03(招标文件编号:GZLGZ2024CS03)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车辆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信帮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塘园中路17号101房、201房

中标(成交)金额:32.34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广州信帮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人指定范围三、服务要求
(一)车辆配置要求
基本参数及功能配置
轴距(mm) ≥2500
能源类型 纯电动力
发动机 ≥130kw
储能装置种类 三元锂电池
充电类型 交流电220V
电池保修年限 ≥8年或15万公里
乘员数(人) 5
最大续驶里程(工况)(km) ≥300
最高车速(km/h) 180
充电时间(h) 6—8小时
安全配置 主副安全气囊
车辆年限 以年检为准
车辆颜色 白色、银色、灰色、黑色
车身结构 SUV
驾驶模式 同时具备运动档、节能档两种模式
空调 自动空调
倒车雷达 标准配置
其它 GPS导航系统、中控台彩色大屏
★供应商须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8年及以后)中的产品(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中截图,以截图显示的车辆基本配置内容为准)。
(二)对服务车辆的要求
1.车数总量≥6辆,所有车型均为SUV,纯电新能源车辆,发动机功率≥130kw,车长≥4.3米。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必须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车载终端,车辆定位数据须保存≥3个月,并可按照需求随时向采购人提供。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行车记录仪必须配备≥三个摄像头,满足日间、夜晚的记录要求,能清晰摄录,摄录数据保存≥45天,并可按照需求随时向采购人提供。
4.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上拟提供服务车辆的最新照片(包括外型、车厢环境和车牌号码等),提供服务车辆必须全部为成交供应商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车身颜色统一整洁,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购买商业保险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5.提供服务的车辆应购置乘客意外事故险【乘客意外事故险不少于每座位人民币60万元;需提供书面保证(格式自拟)】。
6.提供服务的车辆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行驶里程数不得超过6万公里,具有合法的营运资格,符合年审、环保要求,车辆性能状况良好。提供服务期间,严禁车辆带故障上车。提供服务期间,车辆应严格遵守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行驶,并提供良好的服务和车内卫生环境。
7.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为提供服务的车辆进行正常保养、修理与磨损零配件的更换,车辆每行驶6000~10000公里需进行保养维修一次,轮胎每正常行驶50000公里更换一次,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提供服务的车辆在使用期间如因保养、故障维修、接受定期检审或其他经采购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调整车辆的,成交供应商应调派使用年限5年以内的备用车辆,经采购人认可后提供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如采购人发现提供服务的车辆不是响应时承诺的车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
9.采购人可以在服务每满六个月以后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连续两次总体评价为负面情况的,采购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三)具体要求
合同执行期间,服务车辆必须依法行驶,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若造成交通违法,由采购人承担违法责任;若造成交通事故或乘客损伤,依法进行保险理赔程序,若保险理赔不足以赔偿损失,超出部分由采购人承担责任。
1.成交供应商必须对租赁车辆相关出行路线(包括但不限于用车时间、出发地、目的地、用车事由)严格保密,并签订保密协议,违反保密协议造成泄密的,追究相关责任。
2.提供服务期间,车辆应严格遵守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行驶,不得公车私用。
3.成交供应商如没有依时完成合约规定任务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经采购人三次提出书面批评意见后,仍无改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约,且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签订服务合同前或采购人使用车辆前,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车辆须经采购人检验合格,成交供应商可酌情邀请采购人到成交供应商单位核实查验车辆品牌型号、车辆质量、使用年限等内容,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进行上述检查提供便利的条件,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采购金额累计达到项目预算金额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丁蓉、刘广聪、傅卓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大道48号        

联系方式:020-82752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金菊路1号佳兴大厦204室            

联系方式:020-34260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电 话:  020-8429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