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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原县水务局白河红原县安曲镇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2332024000006

二、项目名称:白河红原县安曲镇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江大道东城段35号1栋201室 9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白河红原县安曲镇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采购项目 (一)设计服务内容: 针对建设内容提供所有设计工作及后续相关服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后续服务。 (二)勘察服务内容: 1.工程勘察测量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或规程的要求开展; 2.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内容的勘察服务工作,提供合理依据,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后续服务; 3.勘察测量成果真实、准确、满足工程规划选址和施工的需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服务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勘察设计服务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勘察设计成果及深度应达到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磋商文件要求; 3.满足国家现行规定的勘察设计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 4.供应商在工程勘察设计中应当采用合同约定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5.供应商应做好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勘察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设计、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①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②验收方式: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验收时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皆应派员参加。 ③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应以采购合同、采购及其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为验收的主要依据。 94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雷仕春吴丹江慧(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8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红原县水务局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邛溪镇崇唐巷9号

联系方式:0837-2662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4栋15楼1505号

联系方式:028-618940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8-61894045

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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