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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J2024GZZC0237(招标文件编号:SJ2024GZZC0237)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市晨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夏花二路35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折扣率(%):8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广州市晨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配送的食材品种包括:果蔬、肉类(禽畜、河鲜、海鲜)、粮油、奶及奶制品、调料及干货等。签订合同后,前3个月的服务期为考核期。考核期内,中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食堂提供食品配送服务。考核期内按本项目考核标准(详见附件食堂食品配送单位考核细则)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期结束后,考核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考核通过的,可继续履行相关协议,直至服务期满。24个月。所供商品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SC标志。食品制造商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投标人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投标人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给采购人。投标人应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满足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准,则需由投标人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莘、陈旭升、倪超、林娟、陈卫平、钟菁、叶安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2)按照下述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下表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下浮20%计算并缴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2064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评审意见

(1)综合评分法排序表

投标人名称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

排名

广州市晨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9.89

1

广东朱鲜生餐饮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5.01

2

广东晨宇食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4.86

3

广东惠丰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2.79

4

广东晶美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1.32

5

广州康源农业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0.62

6

广州市稻苑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5.50

7

广东柔瑞农产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69.50

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54号        

联系方式:叶先生 020-81345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晟璟采购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9号金发科技创新产业园20栋B塔303房            

联系方式:容女士020-82527972-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容女士

电 话:  020-82527972-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