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意向公示 > 某课程知识图谱平台建设意向公开(2024-0000000016-F9001)(第1包)

某课程知识图谱平台建设意向公开(2024-0000000016-F9001)(第1包)

某课程知识图谱平台建设采购意向公告

一、采购意向公开表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预算金额

预计采购时间

1

某课程知识图谱平台建设

为某课程构建知识图谱体系,具备知识图谱后台维护功能;以课程知识图谱为基础搭建智慧课程平台,分为教师端与学生端两部分,支持教师教学模式创新以及学生个性化学习。

交付条件:评审验收。

1、智慧课程平台

构建智慧教学平台,支持教师进行教学模式创新,包括备课、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全场景应用。构建智慧学习平台,支持学生进行个性化学习,包括学情分析、学习路径规划、课程考核等,可基于知识点学习、基于核心应用学习,涵盖学习历史记录等功能。

2、构建课程知识图谱,梳理课程知识点,按照六维认知维度进行标签。资源结构化梳理,完成知识点清单、关系、描述、资源挂载等服务。

3、知识图谱教务管理系统,能够完成知识点维护、数字资源管理等功能。

4、平台应支持本地化部署方式。

16万元

202501

二、公示及受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外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邮箱:474839098@qq.com

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提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三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七)投标人需具备本项目同类产品研发经验或资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先生、刘女士

话:1866388071215865941152

注: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