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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手机取证分析系统和视频全能提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ZY-FFZC-2024-2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手机取证分析系统和视频全能提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中选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原中选公告内容:

第六条“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由中选供应商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二、现更正为:

第六条“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 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文件”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由中选供应商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556 万元(人民币)

三、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370号        

联系方式:谭老师:028-26838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81号3楼            

联系方式:魏瑜:028-26068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瑜

电 话:  028-26068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