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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院物业服务企业选聘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新医路家属院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家属院物业服务企业选聘
采购内容:选聘1家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2019年第238号〕规定,执行二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负责家属院物业服务工作。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负责家属院通用物业服务保障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2019年第238号〕规定,执行二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要求服务人员不少于13人,小区占地56093.86平方米、房屋总面积70716.39平方米,包含绿化、电梯维保、日常保洁、维修等服务内容 360.00 2025年01月 合同总期限3年,每年签订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18240987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