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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物投资-竞争性磋商-GT2023-SH317-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集美院区)-采购公告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集美院区)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集美院区)

项目编号:GT2023-SH3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季、林晶晶、黄振斌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198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工;0592-266364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季、林晶晶、黄振斌;0592-2219830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1、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在线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方式: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采购包的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采购文件以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

采购文件

购买方式:

实名购买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7日17:30

2、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方式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线上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1日09:30

3、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

2024年3月11日09:30

开启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会议室

4、其他

其他:

1、咨询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5、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

6、项目详情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9.9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

最高限价(如有):

9.9万元

采购需求: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集美院区);数量1套;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3、信用记录要求:

3.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3.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磋商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3.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③被“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④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2)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3)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根据所报价的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以下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产品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供应商所响应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3、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工业。

3.1.响应货物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响应无效:

(1)响应主要货物(配件、辅材除外)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制造企业虽然自身是中小企业,但其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视为不属于中小企业。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其响应无效。

3.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货物制造企业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货物制造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4.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制造企业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1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中国政府采购网作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媒介之一,因该网站公告固定模板的原因,将本公告第一段“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更改为“项目概况:本采购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公告载明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采购公告载明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9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