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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出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2024-JT15-F100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劳务派出服务(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T15-F10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劳务派出服务

能够按照采购单位需求提供长期稳定、及时高效的人力资源招聘及日常工资发放服务,保障采购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采购单位以每月实际用工情况据实支付劳务费。

北京市海淀区

合同签订之日起具备全部保障条件。服务时间为3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 93.2万元

3.最高限价: 93.2万元,拟招聘40人,其中招聘费限额3500元/岗位,服务费限额为550元/人•月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 100% 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1月09日 至 2025年01月15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00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2月10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0日 09:0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
(四)提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10日 09:00
(二)开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需要标前答疑
2025年1月20日上午9:00答疑会,答疑会议室时间和地点电子邮件后续发送。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fwbzzxcg@163.com。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资质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工
联系电话:15117986641
地 址:北京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