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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道路货运服务意向公开(2025-JQ63-F1002)(第1包)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采购项目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5天。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项目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

一、项目名称:水上、道路货运服务

二、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将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水上、道路货运服务

海上及陆上货物运输

详见附表

480

2025年第二季度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不少于3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国家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性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7)本项目接受个体工商户,不接受外资独资企业、港澳台商或外资投资企业、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或向他人转让或委加工;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公示渠道:《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

六、意见反馈及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81653031、18126853730

邮箱:390199163@qq.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