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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物资采购项目需求公示(2025-JW23-W1001)

家用电器物资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2025-JW23-W1001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家用电器物资采购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计量

单位

采购

数量

交货期限

交货地点

预算

金额

(合计)

备注

1

1.5P挂机空调

286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重庆市渝北区

162.4013万元

162.4013万元

2

3P柜机空调

133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重庆市渝北区

3

燃气热水器

133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重庆市渝北区

4

电视机

18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重庆市渝北区

5

电冰箱1

9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重庆市渝北区

6

电冰箱2

9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重庆市渝北区

7

电热水壶

18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重庆市渝北区

8

空调管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重庆市渝北区

  • 项目编号:2025-JW23-W1001

三、公示时限:20251 10日至2025116

四、采购需求明细及商务要求详见附件1

五、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或者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网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单位(反馈邮箱:cgz67923318@163.com)反馈。

六、提交要求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三)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反馈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或未在公示截止时间内提交的,我部将拒绝受理。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意向建议反馈表(格式见附件2);

4.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某单位

联系人及方式:李老师,023-67923317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

监督人:李老师,023-6792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