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招采网 > 中标信息 > 安徽建筑大学北校区11栋房产办证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建筑大学北校区11栋房产办证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24AT186051608791

项目名称:安徽建筑大学北校区11栋房产办证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宿州路238号(房地产大厦B座7楼)

成交金额:¥698,000.00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捌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建筑大学北校区11栋房产办证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提交成果文件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本项目的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贾媛、尚广萍、周淮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费率90%收取。

收费金额:¥7,538.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审金额¥698,000.00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捌仟元整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qli@ahbidding.com),联系电话:0551-63736299。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建筑大学

址:合肥市蜀山区紫云路292号

联系方式:0551-63828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联系方式:0551-63736299/18655196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春燕

话:0551-63736299/18655196512



电子招标文件.pdf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