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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2026年常用药品采购项目比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2026年常用药品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2026年常用药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20-381656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6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董警官020-38165651

一、采购项目内容

南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拟在2025-2026年采购常用药品,现确定1家常用药品配送服务供应商,服务期2年,预算21.44万元。

(一)质量要求

1、成交方保证药品是全新的、在有效期内的原装合格正品,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全部药品达到国家药品安全要求。需求方设置现场验收环节,如发现假冒伪劣产品、质量缺陷、配送方式不当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成交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一切法律责任。

2、因成交方原因不能按要求履约的,将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需求方同时追究成交方的法律责任。

(二)服务要求(报价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成交方应按采购方需求做好药品包装、配送工作,成交方服务范围涵盖本项目服务要求,并提供药品运输、装卸、送货到户等服务,药品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已损坏的,成交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由成交方自行承担,报价时需提供承诺函

2、服务响应要求:成交方在采购方提出需求或投诉的24个小时内做出响应, 48小时内将药品配送到需求方指定地点。报价时需提供承诺函

3、人员要求:成交方需提供至少1人全权对接需求方的服务需求,报价时不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视为无效报价

4 、配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616号南沙边检。

5、《药品采购清单》中的数量仅供供应商参考,本次中标的采购数量以采购人的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6、投标人应保证供应目录内所有药品,在药品名称相同的前提下,如具有多个规格或生产厂家时应至少保证供应其中一种,除遇生产企业停产等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应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拒绝供货;

7、若明细表中未列明所需的“生产厂家”,供应商可自行择优提供;

8、发生目录外货品采购需求时,货品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出现清单外药品采购时,首先按照京东网上商城京东大药房价格(非折扣价)为参考。按照合同约定的中标折扣率确定结算单价,根据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如果京东网上商城京东大药房没有的,按照京东商城查询到的单一价格,并结合中标折扣率确定结算价。以上都无法查询到的,可选择淘宝、天猫等其他电商平台,参考以上规则定价。(供应商须提供服务承诺书)

5、目录内某药品的政府指导价如果出现大幅度下调,则根据新的政府指导价,依据中标人中标的下浮率下浮后进行结算。

(三)服务商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按国家法律经营,需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报价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报价说明

服务采购预算价为21.44万元,但不承诺最终成交总额,按实际采购量分次结算。成交方须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品清单提供采购药品,满足采购药品清单的前提下,供应商报出各类药品的统一折扣率,最终按折扣率最低者选定最终报价商,折扣率相同按报价时间早者选定。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按实际采购量及成交药品单价分次结算,成交方需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查询真伪情况。

二、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7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1.44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