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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浑南区纪委监委物业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市浑南区纪委监委物业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1-14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0112-01934

项目名称:沈阳市浑南区纪委监委物业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浑南区纪委监委物业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国宾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北大街1231-2号

中标(成交)金额:2,236,007.69(元)

评审总得分:93.5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浑南区纪委监委物业服务采购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浑南区纪委监委物业服务采购(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浑南区纪委监委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概况 1、服务地址:浑南区沈营大街658号 2、服务面积:建筑面积5603平方米,园区占地面积17188平方米。 (一)设备设施日常维修保养 (二)环境维护 (三)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巡视 (四)会议服务 (五)餐饮服务 (六)针对采购单位特点的特殊服务

服务要求:1、遵守采购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单位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2、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员工,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采购单位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采购单位通报,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实施。 3、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可要求物业公司按实赔偿;因物业公司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采购单位无法履行合同内容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因物业公司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相关损失。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1年。

服务标准:1、遵守采购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单位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2、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员工,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采购单位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采购单位通报,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实施。 3、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可要求物业公司按实赔偿;因物业公司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采购单位无法履行合同内容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因物业公司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相关损失。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永红、丑景伟、邱君玉、梁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浑南区纪委监委物业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 浑南区沈营大街658号              

联系方式:  024-24916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           

联系方式: 024-23787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先生           

电 话:024-81032601

十、附件

采购文件:浑南区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物业服务采购.doc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