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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改造设备设施采购(2024-JQ04-W1320)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JQ04-W13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图书馆改造设备设施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开标日期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15 08:30:00,更正为:2025-02-08 08: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1-15 08:30:00,更正为:2025-02-08 08:3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第三开标室,更正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第六开标室。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第三开标室,更正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第六开标室。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024-28862576,更正为:024-28862572 13066509787。


1.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标的名称:RFID设备—无感借阅系统,为保障设备受到撞击后仍然可以正常使用,设备符合《GB/T4857.23-2012》振动试验标准,为保证性能真实性,须提供具备专业权威评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此条参数修改为:为保障设备受到撞击后仍然可以正常使用,设备符合《GB/T4857.23-2021》振动试验标准,为保证性能真实性,须提供具备专业权威评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其他更正内容请查看我部2025年1月10日发布的图书馆改造设备设施(2024-JQ04-W1320)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须对涉密资料进行脱密处理。带“★”号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要求,应当全部响应。若有一项带“★”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中参数正偏离需加分的,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技术支持材料(以具体项目为准,技术支持材料可以从(不限于)以下支持材料选择:产品规格表、产品宣传彩页、技术白皮书、制造商官方网站发布的产品信息、说明书等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技术材料支持的),产品规格表、产品宣传彩页、技术白皮书等缺少规定格式的证明材料,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否则不予加分。3.供应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受处罚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选用该产品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被认定非确需配套使用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靖龙

电话:024-28862572 13066509787

2025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