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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01]FJSXZB[GK]2024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3-12 09:30:00,更正为:2024-03-20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3-12 09:30:00,更正为:2024-03-20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开标室,更正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2号评标室(第二开标室)。

1、已发布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中“履约保证金: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0%说明:中标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若本项目中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声明函),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金额5%】,履约保证金应以非现金形式提交,在中标人完全履约结束后且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若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人对中标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修改为“履约保证金: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0%说明:中标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若本项目中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声明函),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金额5%】,履约保证金应以非现金形式提交,在中标人完全履约结束后且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若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人对中标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

2、由于以上内容的变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03-20 09:3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崇安路386号

联系方式:87511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西区

联系方式:83508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斌、林霞、胡奇龄

电话:83508520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