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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开区大队司法鉴定及机动性能技术性能检测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开区大队司法鉴定及机动性能技术性能检测等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春市袁州区文浦路996号东湖花苑34栋二单元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大鹏-CG2024-005

项目名称: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开区大队司法鉴定及机动性能技术性能检测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开区大队司法鉴定及机动性能技术性能检测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省司法厅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鉴定资质许可证明(鉴定资质许可证明当中必须包含: 痕迹物证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五大类鉴定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5日 至2024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春市袁州区文浦路996号东湖花苑34栋二单元二楼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宜春市袁州区文浦路996号东湖花苑34栋二单元二楼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日至2024年3月11日 报名须提供一下材料: 5.1.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2.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3具有省司法厅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鉴定资质许可证明(鉴定资质许可证明当中必须包含: 痕迹物证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五大类鉴定项目)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袁州区文浦路996号东湖花苑34栋二单元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5日 17点29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袁州区文浦路996号东湖花苑34栋二单元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开区大队     

地址: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宜春大道711号        

联系方式:邹队 139705631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春市大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春市袁州区文浦路996号东湖花苑34栋二单元二楼            

联系方式:吴先生18000252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18000252586